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量:69
一、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怎么处理
抵押权之存续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期内,此乃源于抵押权作为一种物权,其效力并不因双方所事先约定之抵押期限的届满而自动终止或消灭。若置于法庭审理之中,法院亦不会仅因其抵押期限已过而判决抵押人得以免除其应负之担保责任。
然而,若诉讼时效已逾,则抵押权人之相关权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之有效保护。
此外,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范围相当广泛,涵盖了主债务、对应利息、违约金以及为实现抵押权所需支付之相关费用等诸多方面。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抵押权原则上应该与主债权的存续时间保持一致,即在主债权存在的期限内,抵押权亦应持续有效。
当涉及到设定抵押权时,各方当事人均需以规范的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该合同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几类主要内容:
其一,明确被担保债权的类型以及实际金额;
其次,确定债务人履行各项债务义务的具体期限;
第三点,详细列出抵押财产的名称、种类及其数量等基本信息;
最后,明确保证的范围。
对于债务人或第三方持有的某些特定财产,他们有权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处分和转让,这些财产是可用于设立抵押权的,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各类建筑物及与其相连的土地附着物可以作为
其次,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是常见的抵押物之一;
此外,海域使用许可证也可以作为抵押财产;
至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最终制成品这几个方面的物品也是可以接受作为抵押品的;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正在修建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也可以用作抵押物;
同时,诸如交通运输工具之类的固定资产,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文禁
最后,除上述几种情况外,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禁止作为抵押物的其他类型财产同样可以用于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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